


證照名稱(中文) | 汽車技工執照 |
證照名稱(英文) | Automotive mechanic license |
發照單位 | 交通部 |
有效期限 | 終身受用 |
認證簡介 | 暫無資料 |
報考資格 | 申請汽車修護技工執照考驗者,應具有下列之資格: 一、年齡:年滿18歲. 二、學歷或經歷合於下列各目之一者: (一)高中(職)或相當高中(職)之軍事以上學校之汽車、農機、重機械或機械科系畢業者。 (二)高中(職)或相當高中(職)之軍事以上學校非前目所列之科系畢業,並從事汽車修護相關工作1年以上者。 (三)領有丙級以上汽車修護技術士證者。 (四)接受政府立案之訓練機構辦理之汽車修護訓練累計1600小時以上,並從事汽車修護相關工作1年以上者。 (五)從事汽車修護相關工作4年以上者。 前項第二款所指從事汽車修護相關工作不包括學習與實習,由政府立案汽車廠商證明之。 資料來源:97年簡章 |
考試費用 | 新臺幣500元 如筆試及格,術科考驗時當場再繳納材料費新臺幣500元。 |
考試內容 | 一、學科筆試: (一)汽車構造原理。 (二)汽車保養、修理知識。 (三)相關知識及相關法規。 二、術科實務操作(分八項考驗站操作): (一)汽車引擎(汽、柴油):故障檢修、主件分解檢查組合、調整及主件測量。 (二)電系:故障檢修、性能測試及主件檢查測量。 (三)底盤:綜合檢查、調整、主件測量、及主件總成拆裝。 一、學科筆試:總分100分,及格標準70分;筆試不及格者,不得參加術科考驗。 二、術科考驗:總分100分,及格標準70分。如有其中任何一站缺考、棄考或零分,亦評為不及格。 |
考試地點 | (二)地點:公路總局中部訓練所,地址:南投縣南投市光明一路300號。 |
考試及報名 | 通信報名 自97年9月22日起至97年9月30日止,截止日期以郵戳日期為憑 |
相關職務推薦 | 1. 汽車/機車引擎技術人員 |
相關技能推薦 | 1. 機械產品故障排除檢修
2. 機械產品故障排除檢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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